(一)需求不满
婚姻是双方为互相满足而结成的伴侣关系,婚姻的稳定性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,如果双方的需要均在共同生活中得到满足,任何一方都不觉得感情疏离和心理孤寂,这种婚姻是稳定的。反之,某些需要得不到满足(欲求不满)则会感到心情不舒畅,产生不良情绪,导致争吵和持续的冲突。欲求不满包括:
1 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,自尊心受损。
2 一方或双方在性方面的需要得不到满足。
3 一方或双方正当的感情需要,如温存和体贴的需要得不到满足。
4 家庭经济需要得不到正当满足,如因种种原因支出过多,入不敷出;或过于奢侈,正当生活没有保障;或一方或双方无经济来源等。
5 在休闲,爱好等方面,双方的需要与兴趣差别太大。
(二) 价值观念不一致
价值观念的不一致常常表现在言语沟通中。比如:丈夫把社会看成一个竞技场,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成是"弱肉强食",而妻子信奉天主教,认为应该与人为善,双方在价值观念上的冲突,必然表现为经常的激烈的争吵。
表现为行为方面的价值观念的冲突 更具有实质性,其后果更为严重。只要一方不放弃自己的某些价值观念及相应行为,冲突就会存在。
对人生的看法,对幸福,成就的看法等核心价值观念上的分歧和冲突往往也是持续的,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,对方是错的,在生活中碰到相关的问题,往往双方言语上互相指责,行动上背道而驰。
(三)远离的自我
自我包括自我意识,自我期待,自我取向等。婚姻不仅是双方在法律,经济,生理等方面的合二为一,也是两个人“自我”的结合。夫妻心理冲突是由两个“自我”的远离而引起的。 “自我”的远离表现为:
1 两个“自我”基本利益相异,各趋己利。
2 夫妻的婚姻动机都是利己,爱是满足自己的需要,而不是为对方作贡献。
3 遇到分歧,各持己见,互不相让。
4 对方处于痛苦时,不安慰,不帮助,使婚姻具有的促使双方心理健康的功能丧失。
5 双方心理调适过程缓慢,难以进入心理和谐状态。
(四) 夫妻的性差异
夫妻在性欲及其满足方式上差异较大,这可能是夫妻双方冲突的深层次原因。男性的性欲往往是性兴奋难以抑制,又较强得主动性,而女性的性欲则随着性生活的增加,性体验加深而逐渐觉醒,增强,有的甚至到中年才达到较强的水平,这样,由于配合的问题,在婚姻初期丈夫往往有性欲得不到满足的现象。
男性的性欲具有冲动性,“征服”性,和求异性的特点,往往在婚后不久就对现有的性生活方式感到厌倦,特别是妻子容貌,言谈失去风采后。可这时候,往往妻子的性欲正处于较高水平。所以许多中年女士感到性欲不足。